云南玉溪:民族文化传承有道
“快进家坐坐,村里人有人搬家,我一会儿得去主持迁居仪式。”前不久,在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阿者大寨村里,68岁的彝族“毕摩”(彝语音译,即彝族从事原始宗教和文化活动的人)李永才一看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几位工作人员,就笑着请大家进屋。在彝族人民的心目中,“毕摩”是受尊重的知识分子,是彝族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
坐在李永才家的小院里,民宗局干部和李永才热情交谈着,彝语夹杂着汉语,还时不时比画着手势。李永才去年参加了县里的“彝族文化传承人培训班”,现在,县里干部上门了,他抓紧谈自己对保护彝族文化的想法。 据当地多年从事民族工作的人介绍,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得先保护好像李永才这样为数不多的文化传承人,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延续的关键所在。
民族和谐 促文化发展 玉溪市红塔区黄草坝村,依山而建,烤烟和高山蔬菜种植给这里4933名彝族农民带来稳定而富足的生活。走进村子,四处可见建筑工人搭着梯子加固民房、粉刷墙壁,每家每户的屋檐下醒目地涂刷了牛头图腾,并用彝文书写着村名户名。 这里正按照“美丽乡村、生活幸福、宜居家园、传承文化、*建示范”的工作思路进行着“美丽彝乡”建设。 天下和谐,贵在民乐。玉溪市委书记张祖林认为:“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尊重民族习惯,不能影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不同民族地区的发展和建设要分别对待。彝族村落大都海拔较高,所以要帮他们建有彝族特色的民居,引导他们种植高山经济作物。” “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首先是要以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为基础。玉溪市连续17年没有因民族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这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提供了最稳定、最安全的社会环境。”张祖林对说。 玉溪所辖9个县区里,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生活着彝族、哈尼族、傣族、回族、白族、蒙古族、苗族、拉祜族。8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33.92%,居住地域却占全市面积的75%。5年来,3个民族自治县经济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3个民族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8年的2465元增加到2012年的7413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书记唐建民感慨道:“玉溪民族工作就是云南民族工作的缩影,民族地方经济发展好了,民族和谐、地区稳定,文化发展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