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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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慧法师百法名词义解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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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因为摔伤了腿,所以无法正常活动,躺在床上的两个月中,将唯识宗论典《百法明门论》的相关著作集中阅读和笔记。

而后,又将论文笔记梳理,进行一个多月的整理成文后,再对其中文字进行修正,经由部分居士阅读和给出意见,完成了《百法明门论》的初步审阅。

现将《百法明门论》的名词义解刊出,大众可阅读学习,并针对其中内容提问,以便完成该论解析的进一步深入。

第一部分《大乘百法明门论》简介

《百法明门论》是玄奘法师于贞观二十二年所译,他将《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六百六十种比较重要的一百个法进行了提纲挈领的介绍,因为此论也是唯识宗非常重要的基础经典。

这里的“唯识”是指一切现象都是我们内心的“识”变幻显现的。这个识就是我们的种子。种子具有能生义,能记录众生的言行的能力,在缘分成熟时,化现出果报,所以种子与业力有相同的含义。只不过“种子”一词所包含的内容更加广泛,既包含了造作善恶因缘后,“善恶之因”成长、变化并显现出果报的能力,同时“种子”还具备了当缘分不成熟时,业力潜藏在内等待因缘成熟这一特点。

“种子”说是唯识宗独有的观点,很完整地描述出因缘果报的变迁,体现出“世间万法、唯识所现”的道理。而佛教的“无我”观点便在“种子”“识”这一概念中得到更圆满解释。

具体到唯识宗的主要论点,有六经十一论之称。六经分别是:《华严经》(晋译)、《解深密经》(玄奘译)、《如来出现功德经》(未译)、《大乘阿毗达摩经》(未译)、《楞枷经》(宋译)、《大乘密严经》(地婆诃罗译)。十一论分别是:《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摄大乘论》(玄奘译)、《大乘庄严经论》、《集量论》(真谛译)、《分别瑜伽论》(弥勒造,未译出)、《十地经论》(菩提流支译)、《观所缘缘论》(玄奘译)、《二十唯识论》、《辨中边论》(玄奘译)、《阿毗达摩集论》(玄奘译)。

《百法明门论》虽然未计在内,但作为无著菩萨浓缩《瑜伽师地论》的作品,令一般人更加容易受持。

在声闻乘的教法中,一般是安立七十五法,其目的是明确“人无我”这一概念,让大众认识到自己的身心是认识这个世间的媒介,而自我的身心又拥有种种变数和不确定性,以此来证明外在境界的不实,也即是心外无实法。

而《大乘百法明门论》则是对我们内在的心性进行剖析,引入的“种子”说,让我们认识到,我们除了主动判别外在事物,同时我们也在被外面的不同境界所影响,因此自己的“识”和“种子”本身也是无时无刻不在变迁的。由此互相印证,诸法皆空,从认识事物的主观方到被选择、被认知的所谓客观存在方,都是因缘共同作用出的结果,而非本身即存在的实物。我们的修学本质在于,认识到内外皆空的道理,才不会执迷于任何事物和思想,也即是《百法》中第一句“一切法无我”的本怀。

这部《百法》主要内容分成了两部分,一是讲无我,二是讲唯识。虽然“无我”和“唯识”并不矛盾,但是开篇第一句的“无我”主要是建立在破除“一切法”,也即是一切我们能够感觉到、听到、看到的对象,也就是超越“人无我”的“法无我”,所谓“人无我”,就是万事万物的认识都由此论的一百种“法”促成,所以事物本身不具备独自不变的自我,“法无我”是指就连论文当中所提到的“百法”也是相互因缘显现的,而非本身常在不灭。这其实就是提醒大家不要因为学习教理和执于教理。而第二部分的“唯识”就是法相唯识学的不共特色,在知见上成立“唯识无境”,认识到我们所认知的对象是如何在我们的内心进行加工和呈现的。

居士提问:所以种子是业力的家?包括了所有业力,也可以也让业力潜藏。如果是这样,那么种子和“识”,阿赖耶识是不是一个事?

某答:其实在唯识学上,种子和业力属于异名关系,种子如同植物之根茎,吸收营养,业力如同根茎吸收营养后,冲破土壤、向上生长的力量。阿赖耶识则囊括了二者的意思。

一般来说,种子、种子识、识、业识、业力、阿赖耶识等等都是同一事物,但是针对每个名称所突出的不同特点,唯识家们会在不同环境中使用不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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