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电话 htt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本文刊于《天津社会科学》年第6期“我是谁”:新文学主体自我的属性探微宋剑华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受五四思想启蒙的深刻影响,中国新文学三十年的理论与创作,基本上都是在探索主体自我的属性问题。从“我是谁”的生命诘问、到“我非我”的痛苦反思、再到“我是我”的艺术构想,“离家出走”后的主体自我,他们都渴望能够在“自然”与“社会”中,去获得绝对的“自由”。然而,新文学所狂热崇拜的那个主体自我,其本质属性究竟是“自然人”还是“社会人”?如果是“自然人”,他们能否真正脱离现实“社会”而独立存在?如果是“社会人”,那么他们又能否在“家国”文化体制下去获得绝对自由?这既是启蒙精英的思想困惑,也是新文学作家的情感纠结。新文学“离家出走”传统批判主体自我艺术想象重新审视五四新文学的理论与创作,有一个十分突出的矛盾焦点,学界一直都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即:早期倡导“个性解放”的新文学作家群体,他们对于主体自我的属性问题,其实看法并不一致;这绝不是什么文学观念的有所不同,而是事关对思想启蒙宗旨的认知问题,对此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文学研究会”主张写实主义的“为人生而艺术”,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将主体自我,明确看作一种社会属性,即个体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他们所推崇的“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显然是考虑到了“个性”与“自由”的社会限度,故“人生”大于“个人”的思想认知,才是“血和泪的文学”[1]的创作宗旨。“文学研究会”强调新文学应具“有表现人生、指导人生的能力”[2],说明他们并不赞同无条件的“个性自由”,用周作人的话来讲,即“彼此都是人类,却又各是人类的一个。所以须营一种利己而又利他,利他既是利己的生活”[3]。周作人的这种说法,与杜威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杜威也认为绝对的“个人主义”根本就不存在,“个人只有跟大规模的组织联系起来,才能得到自由”,“个人”只能在“社会”中才会实现其自我价值[4]。“创造社”则截然相反,他们主张浪漫主义的“为艺术而艺术”,强调人的个性“自由”的绝对性,故他们无一例外都将主体自我,明确看作一种自然属性,即个体必须超越社会的制约,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比如,郁达夫就曾公开声称说:“我们生来个个都是自由的,国家偏要造出监狱来幽囚我们。”所以他要毁灭一切国家制度,去“另外造成一个完全以情爱为根底的理性的艺术世界”[5]。“创造社”主张表现自然属性的主体自我,这使他们的文艺思想均推崇“人”的自然本能,郭沫若在谈及他的诗歌创作时就曾说,“我自己对于诗的直觉,总觉得以‘自然流露’为上乘”[6]。过分强调主体自我的自然属性,必然会使人之“个性”完全超越其“社会性”,而变成一种毫无节制的“野性”意识,就像郭沫若在《天狗》一诗中所表现的那样,吞噬了整个宇宙而独剩下一个“自我”。实际上,新文学创作在追求“个性解放”的具体实践中,一直都存在着一种“我是谁”的思想困惑,其发现“自我”、认识“自我”以及表现“自我”的心路历程,也是非常复杂且一言难尽的。所以,从作品文本而不是理论预设出发,客观分析新文学对于主体自我的属性认知,我们才能看清“人的文学”在其自身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内在规律。一、新文学对“我是谁”的生命诘问众所周知,《新青年》以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为己任,进而拉开了思想启蒙的历史大幕。陈独秀与李大钊虽然都认为,新青年的本质特征,应是“内图个性之发展,外图贡献于其群”[7]。若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坏陈腐学说之囹圄”[8]。然而,摆脱了“旧道德”的“非人”束缚,获得了绝对“自由”的“新青年”,又将怎样去处理他们与传统之间的伦理关系呢?对此,陈独秀与李大钊却都没有做出明确说明。早在年初,就曾有青年读者写信同陈独秀进行商榷,他说《新青年》仅仅提倡“新道德”,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人生问题;“新青年”如果同传统文化彻底决裂,他们究竟又是“生之何处来?化从何处去?”陈独秀似乎有意回避了这一问题,只是婉言劝导其“不欲依哲学说以解,不欲以怀疑故遂放弃现世之价值与责任,而力求觉悟于自身,是正确之思想也”[9]。毫无疑问,那位读者关于“我是谁”的生命诘问,的确对五四启蒙提出了一个挑战;如果不从正面去回答,思想启蒙运动也就无法顺利地开展下去。实际上,郭沫若在其长诗《凤凰涅槃》中,就尝试着去破解这一问题。年《凤凰涅槃》发表以后,立刻引起青年读者的思想共鸣。沈从文就曾感叹道,五四时期由于《凤凰涅槃》的广泛流传,“仿佛差不多所有年青中学生大学生”,都知道了郭沫若这个名字[10]。诗人臧克家也说,当他还是一个中学生时,读了郭沫若的《凤凰涅槃》,“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生命的脉搏跳动在郭沫若先生的字里行间”[11]。巴金更是回忆道,《凤凰涅槃》“对我的成长是起过作用的”[12]。但是我所